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10〕64号)的要求,所有已备案网站都必须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变化后及时更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目前启动已备案网站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请在2010年12月30日前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到我司备案现场核验点办理核验手续。逾期不办理而导致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我司有权依法采取注销接入、注销备案、关闭网站、断开网络接入、停止提供托管服务等处理措施。已到现场核验点核验过且最近无任何信息需要变更的可无需再次前往核验。
所需证件包括:
-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
- 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 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办理核验业务时,需留存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请提前准备好。
按要求,网站主办者应为企业/单位法人本人或单位委派(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出具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如网站主办者非法人本人,请出具好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核验完成后,需提交具有网站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的《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请一并准备。如曾经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
-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办理核验业务时,需留存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签名),请提前备好。
核验完成后,需提交具有网站负责人签字的《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请一并准备。如曾经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